“6.26”国际禁毒日 南昌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

28.06.2015  10:44

  “6.26”国际禁毒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赖某、邱某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吁某贩卖毒品案进行集中宣判。对赖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对邱某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对吁某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被告人邱某、赖某均为“80”后,二人于2014年2月9日驾车将装有毒品的红色旅行箱从广东省连平县带到江西省来贩卖。当天18时到达江西省新余市后,赖某与新余市的廖某联系贩卖毒品事宜。同月12日,二人从新余市出发到达江西省南昌市后,入住南昌市红谷滩某宾馆609房。次日,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从上述房内及二人驾驶的车上缴获甲基苯丙胺6354.02克。 

  被告人吁某曾于2013年1月因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刑满释放后,吁某不思悔改,于2014年9月17日、19日先后在其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某村的出租屋内,以赊帐方式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0.7克、1.7克。19日16时许,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其租住屋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共计446.6克,氯胺酮0.4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