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名公安爱民模范载誉归来(图)

30.10.2014  02:21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0月29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10月29日上午,江西公安爱民模范代表团从北京载誉归来。下午,省公安厅专门召开座谈会,6名爱民模范集体代表和爱民模范个人分别畅谈了参加大会的切身感受和深刻体会。


10月29日上午,江西公安爱民模范代表团从北京载誉归来。


座谈会

  据了解,此次受到表彰的6位爱民模范集体和个人是我省公安队伍中涌现出的杰出代表,虽然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但身上所具有的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情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恪尽职守、开拓创新的职业操守,英勇善战、不怕牺牲的优秀品格,是全省公安民警的学习榜样。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时的重要讲话为动力,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掀起学模范、见行动的热潮,充分发挥好爱民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队伍的浩然正气,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主旋律。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这次大会精神结合起来,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关怀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积极适应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继续加大法治公安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公安工作,为江西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作出积极贡献。

  附:江西公安爱民模范集体和个人事迹介绍

   萍乡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五大队: 组建于2005年,现有民警16人,党员15人,平均年龄不到30岁,主要担负辖区反恐防暴、维稳处突、武装巡逻和110接处警等勤务。自成立以来,大队秉承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文明执法、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并探索推行“一核四化”,即以治安岗亭为核心,接警规范化、出警快捷化、巡逻动态化、守卡固定化的工作模式,实现了守一方土地,保一方平安的目标。成立10年来,大队共接处警11666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946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2000余件,参加抢险救灾20余次,救助遇险群众580余人,构筑了鱼水交融的和谐警民关系。大队自2007年起连续三年被共青团中央和公安部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被省厅授予“江西省公安机关先锋模范岗”,4次荣立集体三等功,有50多人次荣立二、三等功及江西省抗冰救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南外派出所: 位于赣州市章贡区西南面,辖区面积4.2平方公里,辖区内有15个居委会和1个村委会,常住人口8.2万,流动人口2万余人。南外派出所现有民警30人,实行“三队一室”即社区民警队、办案民警队、治安巡防队和综合办公室的警务工作模式。近年来,南外派出所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民生期待为第一取向,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公安工作,为稳定一方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次受到上级公安机关和各级政府的称赞和表彰。先后荣获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青少年维权先进单位、全省优秀公安派出所、全省执法先进单位、全市人民满意派出所等称号,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连续5年被公安部评为一级派出所。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现有民警280人,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全市机动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发证,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近年来,该支队全力打造道路交通管理爱民工程(城区交通安全管理诚信体系、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车驾管规范化服务体系等);全力打造社会爱心接力工程(每日一善、捐资助学、扶贫帮困等),两大工程惠及群众260多万人。该支队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2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次荣获全国一等车管所等荣誉。

  熊少波   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该同志从警15年来,累计走访单位和群众4.2万户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3.2万余人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1千余件,调处矛盾纠纷1500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便民服务、治安防范、警情提示等温馨提示短信6.3万余条,先后接到群众锦旗和表扬信100余次,真正做到知民情、达民意、解民难、暖民心。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16次,曾先后获得全省优秀责任区民警、南昌市模范法制工作者、南昌市“十大爱民警察”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

  程留飞     男,汉族,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婺源县公安局赋春派出所所长。同志从警16年来,无论是在条件艰苦的基层派出所,还是在任务繁重的经侦第一线,该同志始终牢记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他受理侦办的经济案件近百起,为国家和受害人挽回的经济损失近千万余元,为维护茶乡婺源的经济秩序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自2008年6月先后担任太白、赋春派出所所长以来,他先后走访群众10000余人次,做好事200余件,与百姓以心换心,群众亲切地称他为“群众的贴心人”,“最美乡村的保护神”。 2001年在全国严打追逃斗争中他在云南受重伤,造成身体十级伤残。他曾于2003年度获上饶市经侦破案能手;2003年获全省公安机关优秀“五星级”民警;2005年度获全省卷烟打假先进个人;2012年获上饶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2013年被评为江西省十大爱民警察,并荣立个人一等功。

  李朝森     男,汉族,197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五支队第十三大队大队长。从警16年来,李朝森同志始终秉承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甘于奉献的职业担当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亚运”、“大运”、“春运”等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交通管理和治安防控任务,先后总结提炼出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法、隧道群联动管控工作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法等工作方法,特别是小侯鸟驿站爱民服务工作方法在全省得到推广。他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嘉奖5次,多次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等称号,并被公安部评选为“全国吴一心式交警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