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召开新余土地例行督察情况通报会

16.05.2015  00:52

2015年5月14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在新余市召开土地例行督察情况通报会。会上,李灿刚副主任通报了例行督察情况,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执法三室赵九民主任作了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吴隽作了表态发言,通报会由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许建平总队长主持。南京局江西土地例行督察组全体人员;新余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监察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分局)局长;新余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各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灿刚副主任在通报土地例行督察情况时,一方面肯定了新余近年来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另一方面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对新余下一步如何开展整改及在今后工作中需特别注意地方提出了7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和督察建议。

赵九民主任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近期有关土地管理工作的新论断、新要求及重要指示精神,宣讲了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剖析了新常态下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重点针对新余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依法依规用地、管地意识,真抓、狠抓、长抓不懈节约集约用地,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好管长远、管长效的土地管理等工作意见和建议。

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吴隽作了表态性发言:一是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全力开展整改工作。迅速建立“县区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作”的整改工作机制,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和“消除违法状态”的标准稳步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确保整改目标到位。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县、区,市里将参照卫片做法采取公开通报、约谈问责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暂停建设用地报批。三是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以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通过整改纠正问题、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工作格局,助推新余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