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治邦:对“土豪大院”不知情也应当被追责

30.10.2013  18:25

  据中广网消息沈阳一村民占地千亩,以“农业项目”为由建私人别墅园。在记者进行核实的过程中,沈阳市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大队王姓负责人称根本不知情,也不知道赵国富的企业到底在哪占地。(贵州都市报10月22日)

  在记者调查的过程中,各个相关部门纷纷以不知情为由,认为自身没有责任。看似理直气壮,实则像极了犯了错的孩子在狡辩。你到底有没有责任,同到底知不知情无关,而是和项目的合法性有关。如此规模的项目在眼皮底下发生,竟然完全没有察觉,责任部门显然难持其咎。与千亩级别的别墅相比,3000多村民无土地耕种,让人不甚唏嘘。

  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是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它牵涉到各方面的利益。我不知道执法机关在看到如此规模的违建的时候,最终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土地的占用已经成为了事实,土地的破坏也无法改变,农民的损失自然也不必多说。现在的问题是,谁应当为所造成的损失买单。

  反思之余,笔者认为监察部门应当启动追责程序,对问题暴露的相关责任机关给予一定的惩罚。或许执法的部门的人会站出来辩解,认为项目位于农村,没监管到位自然也属于正常现象。这显然是为自身的懒政找借口,我就不相信那么大动静的项目,执法部门竟然没有听到一点风声。就算真的没有听到相关消息,那为什么对农民的愤怒视而不见,为什么要等到媒体曝光的时候才进行执法。

  在现代政府结构中,强调的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本身是一种先进的管理方式,可是,有些官员、部门偷换概念,将原本属于自己的职责切割分块,要求“齐抓共管”。于是乎,一碰到问题曝光的时候,总是以不知情进行搪塞,或者推脱给别的部门,这这直接击中了我国行政问责制度方面的软肋。推动使问责制真正做到制度化,在各地探索新途径的同时,立法机关也应当着手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多给懒政官员念念紧箍咒。

  回到土豪大楼事件事件上来,即使执法部门真的毫不知情,起码也应当被追究失察失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