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保

04.11.2015  19:44

记者今天(4)上午获悉,南昌市将在全省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工作,从2016年元月1号开始,将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合并,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400多万名城乡参保人口将统一参保缴费、统一医保待遇、统一报销标准。南昌台记者陈晟报道。
南昌市从2014年启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各县(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经办机构已经全部完成整合,统一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工作整合后,将实现“保障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和网络信息统一”的六个统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朱东:
(录音:进一步加强经办窗口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全方位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满意的服务。)
南昌市率先在全省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整体的待遇有所提高,报销比例与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平,但门诊特殊慢性病无论是病种范围、报销比例、最高限额都明显高于整合前。此外,整合后,参保居民就医购药更为方便,也减轻了参保居民垫付医疗费用的负担,并且允许参保居民在南昌市以外住院就医,极大方便了农村外出务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侯仲华:
(录音:南昌市率先在全省启动设区市级的城乡医疗保险统筹工作,对今后全省统筹医疗保险工作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对加快推进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