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澳公民在华贩毒被捕 官方提醒遵守中国法律

12.09.2014  11:34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 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网站11日发布赴中国旅游提醒,要求在华的澳大利亚公民全面遵守中国法律,尤其警告澳公民注意,在中国持有毒品可能面临死刑。据《澳大利亚人报》等11日报道,“不明数量的”澳大利亚人在中国去年年底至今的毒品打击行动中被捕,目前正在接受审判。还有澳媒体及官员称,几名澳公民已经因在华走私毒品被判死刑。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1日表示,有数名澳大利亚公民涉嫌在华走私毒品被羁押,有关案件正在依法审理过程中。她表示,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极大。中国司法机关对不同国籍的在华走私贩卖毒品人员一视同仁,依法惩处。希望各国加强对本国公民的教育,不要以身试法。

  报道称,目前还没有澳大利亚人在中国因毒品罪被执行死刑,但已经有数名西方人因此被判处或执行死刑。《澳大利亚人报》称,澳政府正在为涉事的澳公民提供领事帮助,并提醒澳公民在中国不要帮人携带不明包裹。澳政府反对死刑,但无意干涉中国的司法程序。

外籍毒贩案裁决不受国外影响

自2000年以来,已有来自英国、日本、韩国、菲律宾、南非、缅甸、老挝等国的十多名外国人在华被判死刑(不含死缓),罪名多以贩毒为主。几乎每次判处外国人死刑,中国都承受了巨大的外交压力,但拒绝外国政府的“求情”与施压正体现了中国司法的独立性。外籍毒贩案件在国外引发的关注并没有影响到中国的司法公正。

2007年9月,英籍毒贩阿克毛从塔吉克斯坦的杜尚别携带4公斤、价值25万英镑的海洛因抵达新疆乌鲁木齐,被中国海关安检人员查获,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英国首相为其向中国施压。

2011年2月11日,菲律宾5名毒贩被中国最高法院终审判决死刑,其中3人立即执行,2人缓期2年执行。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请求中国宽刑,并称这“将测试已承诺改善的两国关系”。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发表声明说,此为终审判决。

2011年12月12日,一名南非妇女因贩毒在中国被执行注射死刑。南非政府曾通过各种途径、甚至在德班气候会议期间为其求情,呼吁中国取消死刑判决,但没有成功。

2013年7月初,菲律宾政要为另一名在华被判死刑的菲籍女毒贩求情,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回应说,涉案菲律宾公民贩毒数量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中国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2014年7月25日,一名50岁日本男子因涉嫌贩毒在中国大连被执行死刑。此次是中方自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对日本人执行的第5例死刑。2010年3月,日本毒贩赤野光信因在中国贩毒被判处死刑,在死刑执行前夕,日本政府通过日本驻华大使馆向中国外交部表示了“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