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在即 境外游这些洋货不能带回国

27.09.2016  13:35

  “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现在有很多人都会选择出境旅游,不少游客也会在国外购买一些“洋货”回国。而回国时因携带违禁物品被罚的事件屡见不鲜。那么,有哪些东西是出境游不准带回国的呢?

  在国外旅游时,有很多食品看着诱人,比如各种香肠、肉松、肉脯、海鲜类及腌制真空包装食品等,但在入境时它们通通都会被没收销毁,原因只有一个,因为它们都是动物产品,可能含有细菌或动物病菌,并很容易传播给国内的动植物。而赤豆、咖啡种子、蜂蜜和蜂蜜制品、新鲜水果等由于可能带有国内目前不存在的病虫害,会对国内的动植物构成严重危害,所以都是禁止携带入境的。

  今年8月,大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大同云冈机场口岸入境旅客携带物查验中,连续截获3批月饼,共计15盒,重约13.86千克。这些月饼都是旅客从香港购买,因月饼中含有蛋、奶类成分而被禁止入境。据统计,1月—8月,山西省太原、大同口岸共截获禁止进境物品2484批,涉及新鲜水果、蔬菜、种子种苗等植物类产品,以及肉蛋奶类等动物类产品。

  太原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旅检科副科长张碧琪提醒,旅客出境游时,一定要首先了解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特别关注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共有3大类16个条目的产品被我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

  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它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植物及植物产品类:新鲜水果、蔬菜;烟叶(不含烟丝);种子(苗)、苗木及其它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有机栽培介质。

  其他类: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国家禁止进境的其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它检疫物。

  此外,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它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例如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每人仅限携带一只。(孟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