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一位74岁老人决定在去世之后无偿捐献自己的器官

05.04.2015  19:02

       

      (江西广播网 据江西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中心消息)

  随着清明殡葬新风、祭扫新风的推广,一些人对遗体捐献的观念也有很大转变。今年清明节到来,赣州74岁老人赖相琴决定,在自己去世之后将自己的器官无偿捐献出来。来听赣州台记者郭明瑜发来的报道:

 

  今年74岁的赖相琴老人身体还非常硬朗,她说:

 

  “我就想到,是不是能够捐献器官?去帮助很多需要器官的那些病人。能救活一人就更好哦。

 

  按照器官捐献的相关规定,公民捐献器官需要得到直系亲属同意。赖相琴的老伴说:

 

  “我同意,因为这是为民的好事。

 

  为了帮助老人完成这个心愿,记者陪同老人前往赣州市红十字会。

 

  “要看您愿意捐什么部位,就是有的人愿意捐遗体,有的不能接受捐遗体,就只能捐器官,角膜,角膜是属于组织类了……

 

  工作人员认真详细地向赖相琴老人解释着捐献表上每一项需要填写的内容,赖相琴老人当即在表格上把遗体,肾脏,肝脏,心脏、眼角膜等捐献选项全部打了钩。据了解,赣州市红十字会2006年开始进行遗体捐献自愿登记工作,目前,已登记的志愿者有130例。赣州市红十字会业务科负责人龙红艳说:

 

  “我们仅2014年成功捐献的就有20个志愿者,2015年1月份到现在,就将近捐献了有十例左右吧,是成功捐献的。我们也希望通过奶奶这样的行动,呼吁大家更多的爱心人士来加入这个志愿者登记行例当中,用自己的行动来做生命的延续,这是一种爱的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