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森林公安机关在四方面下功夫预防群体性事件
今年来,遂川县森林公安机关从四个方面下功夫预防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好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进三解三促”活动为契机,强化宗旨观念教育,牢筑民警执法为民理念,在工作中不断增进同群众的感情、累积群众的信任、赢得群众的支持,为排查化解涉林矛盾纠纷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以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为契机,强化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民警的能力和水平。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森林公安机关能够协调解决的,尽可能地帮助协调解决,森林公安机关协调后解决不了的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进行耐心解释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
二、在涉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上下功夫。加强与综治、司法、林业、国土、建设等部门及乡镇、社区、村委会、村小组等组织之间的联系,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大接访排查与大走访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对获取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组织民警调查,详细了解矛盾纠纷的起因及当事人对解决矛盾纠纷所持的态度并加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全力防止小矛盾、小纠纷酿成大矛盾、大纠纷而引起群体性事件。
三、在情报信息收集、研判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不断拓宽情报信息工作的范围和领域,在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内部及周围布建隐蔽力量,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情报。要求各部门对收集到的情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必要时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四、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对一时难以化解但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专门组成工作组深入矛盾纠纷当事人所在单位、村组或其家中进行走访,了解、倾听矛盾双方当事人对解决矛盾所持的意见和看法,适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促使他们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在矛盾纠纷中的对与错、得与失,并帮助矛盾双方当事人相互传达各自在解决矛盾纠纷问题上的一些积极的意见和看法,促使他们在解决矛盾纠纷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尽最大可能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