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在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

17.04.2014  11:36

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陈秀榕参加检查 洪礼和欧阳海泉等陪同

  4月1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到新建县,实地检查基层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王胜俊指出,要把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真正落实到基层,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秀榕参加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欧阳海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永芳陪同。

  在新建县第三小学的留守儿童活动室内,美术室、图书室、音乐室等10多个服务项目一应俱全,全方位为留守儿童服务。检查组一行察看了留守儿童活动室的建设情况,观看了留守儿童的绘画、书法等作品,并对学校在做好日常教育的同时,还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设计开展有针对性的课程,引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项目,让孩子们充分感受社会各界关心、关爱的做法给予肯定。

  随后,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在听取当地从事留守儿童保护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社区工作人员及教师、家长代表的意见建议后,王胜俊指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个家庭的幸福和谐,关系到祖国的前途命运,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顺利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就是为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使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以更积极、更自觉的态度保护好未成年人的权益,从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快乐地成长。

  王胜俊强调,从目前来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还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突出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在一些领域还没有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这就需要有关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并在经费、人员方面予以保障;要强化对责任主体的检查监督,努力解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有关方面增强保护力度、提高保护能力,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记者 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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