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在昌开展《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17.06.2014  11:46

魏小琴率队

  6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率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来昌,就我市实施《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工作情况开展为期两天的执法检查。当天上午,相关汇报座谈会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崇江林、副市长朱志群出席会议。

  检查组一行表示,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优美宜居的环境等要求越来越高,愿望越来越迫切。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在于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依法保护好我省湿地资源,推动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希望南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强化举措,切实加强和改进湿地保护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绿色崛起注入新动力。

  检查期间,检查组一行将深入红谷滩碟子湖湿地、高新区艾溪湖湿地、新建县南矶乡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保护区、南昌县三湖县级保护区、进贤县青岚湖省级保护区等地,实地察看我市湿地保护情况。

  据悉,我市共有各类湿地面积(不含水稻田)总计153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7%。辖区内的鄱阳湖水域面积达983.47平方公里,约占鄱阳湖水域面积的三分之一,是东亚——澳大利亚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刘奕廷 记者 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