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地方专利立法指导协调交流活动在苏州举办
9月6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2016年地方专利立法指导协调交流活动在苏州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活动并发表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创新机制,形成合力,促进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协调发展。
贺化在讲话中肯定了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建立知识产权地方立法指导协调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阐述了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开创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提出了要求。贺化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特别对各级政府开展立法工作做出规定,提出“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目标。同时,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带来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要求。新形势下,贯彻这些新部署、新要求,知识产权部门责无旁贷。贺化表示,知识产权地方立法要突出地方特色,要敢于先行先试,对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通过立法形式固定下来,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贺化强调,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立法指导协调机制,促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活动期间,江苏、湖南、安徽、浙江、山西5省代表作了汇报发言,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的代表和业界专家围绕地方专利立法指导协调机制的建设、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同时,活动还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有关专家结合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作了专题解读。(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