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景区违规涨价 景区“成本压力说”成立吗?

23.06.2015  11:55
原标题:多地景区违规涨价 景区“成本压力说”成立吗?

端午小长假期间,外出旅游的人数增加,景区门票价格又一次受到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七地超过20家景区纷纷表示涨价。其中不乏公开违规涨价,有的景区为了规避监管则实行“打包加价”。

多地景区违规涨价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7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门票价格在50元以下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5%;50元至100元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0%;100元至200元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25%;200元以上的,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15%。

今年以来,福建清源山、南京莫愁湖等七地近20家景区均提高了门票价格。根据甘肃省发改委近期做出的正式批复,从今年10月10日起,麦积山风景区的门票价格将从70元上调至旺季的110元,上涨达57%。

除了直接超标涨价,有些景区通过“打包加价”等方式变相涨价。根据甘肃省发改委的批复,今年7月21日开始,莫高窟的旺季门票价格将从160元上涨为200元。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从5月8日起,原本游客可以自行选择的门票价格为60元的“数字展示中心”游览项目,被“打包”进莫高窟统一门票,令实际门票价格上涨至220元。据景区客服人员介绍,7月21日起,莫高窟门票价格将进一步提高到260元。此外,一些地方性小景区的违规涨价也在频频发生。

景区“成本压力说”成立吗?

每逢景区票价调涨,相关地方部门便往往以“成本压力”为由。但从公布门票业务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看,门票业务的收益十分可观。

专家介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就门票收入使用范围进行约定的法规性文件,只有少数地方性法规对此做了简单规定。比如,2011年颁布的《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以及对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以湖南张家界景区公布的数据为例,在武陵源核心景区180元的门票中,除了36.5元的“资源有偿使用费”,市、区、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三级单位要提取共计51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真正用于景区的“运营维护成本”仅71元,占比不到40%。

除政府部门外,相关企业也会从门票当中“抽成”。比如,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峪园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还要分别从张家界的门票中提取2.5元的索张公路建设费和7元的峪园公路建设费,这两条道路并非景区内部道路。

景区门票收入的使用应透明

2014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等项目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体现公益性,严格控制价格上涨。而针对景区违规上调门票价格等行为,国家和地方发改委也曾多次发文规范并组织专项行动强化监管。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研究指出,我国大部分5A级景区都依托于自然和文化遗产,且由地方政府主导,这类景区作为准公共产品,却没有统一、明确、完善的价格管理制度,定价机制也不甚完善。记者调查发现,尽管不少景区在涨价前都举办“听证会”,却往往沦为“涨价会”,甚至多地提议的涨价幅度就已经大幅超标。

专家建议,亟须制定规范,明确景区门票收入的使用方式,避免公共景区沦为地方政府的“小金库”。中国旅游研究院研究员战冬梅认为,对于景区频繁违规涨价问题,地方价格监管部门还应切实承担起责任,严格依法办事,对于失职、渎职的监管部门也应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