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换地砖外包装后销售 男子为谋利假冒注册商标获刑

12.10.2015  21:47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0月12日南昌讯(杨丽娟 胡昊 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汪海燕)男子欲推销地砖,受业主指定地砖品牌的限制,为谋利,男子动起了歪脑筋,决定将普通地砖更换为业主指定品牌的地砖包装来进行销,男子最终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而获刑。

  2004年11月,宗某找到承接南昌市一广场装修标段的公司推销地砖,在得知该工地装修需使用业主指定品牌地砖后,为谋利益的宗某,决定将普通地砖更换为业主指定品牌的地砖包装来进行销售,双方商定按照35-36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给上述公司。

  2014年12月中旬,宗某陆续从高安以18元每片的价格购进约一万箱普通地砖,并联系相关纸业公司按照上述业主指定品牌的地砖纸箱样式,制作了若干纸箱。

  之后,宗某便找到加工厂的老板龚某,双方商定由龚某将普通地砖的包装更换为品牌地砖包装,而龚某从中收取包装费5000元。

  2014年12月14日至23日,宗某共销售上述假冒地砖8车共计7260箱,收取货款共计487872元。其中,已换成品牌外包装但尚未出售的瓷砖1815箱,被公安人员查获,货值为125235元。

  2014年12月底,被害人向南昌公安机关报警。今年4月份,宗某、龚某两人归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

  一审法院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认为,被告人宗某、龚某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经营数额达人民币613107元,情节特别严重,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