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出台管理办法推进工作创新

27.08.2015  01:23

  为全面推进全省地税系统创新工作,激发工作活力,增强发展动力,催生工作亮点,省地税局近日出台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税收主业,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服务发展能力、依法治税能力、税收征管能力、干部素质能力。

  该办法对创新项目的申报实施、评审、奖励及创新成果的推广都做出明确规定。办法明确,以各设区市局和省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为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自行决定是否申报创新项目,每年每个单位可向省局申报1-3个创新项目,申报有效期限为3年,每年年终根据运行效果,好中选优,筛选申报参评项目。省局于11月召开评审会对各地筛选上报的年度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年度创新项目评审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5个,其中对工作上有重大创新,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对推进全省地税工作有重要作用的,可以设立特等奖。对获奖的创新项目,省局将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经费。对参与相关创新项目的有功人员可以按《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给予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等奖励,以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创新工作的热情和干劲。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创新项目的质量和实效,强化创新成果的转化运用,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促进全省地税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