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地税部门全力为纳税人解答“营改增”热点问题

29.04.2016  09:33

步步为“” 倾听纳税人诉求 

  “营改增”时代来袭!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的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为顺利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全市地税部门上下联动,全方位、多角度开辟宣传活动,为纳税人解答营改增方面热点问题。

   微信群:随时随地为企业解忧

  “我们公司销售的商品房,有很多目前只收到了首付款,并向业主开具了预收款收据,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了营业税,但还没有开具营业税发票,这种情况下,营改增之后要如何开发票呢?”26日一大早,江西银凯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刘绍英急匆匆地跑到地税部门,咨询营改增后发票开具的相关事宜。

  对此,地税人员立即给出了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8号公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听到答复后,刘绍英心中的“石头”总算是放下来了。

  地税人员的倾情服务不止于此。为了能够及时、快速地解决营改增方面热点问题,早在半年前,南昌市地税系统各基层分局就陆续成立了营改增微信群,随时随地为纳税人服务。目前,我市地税各办税服务厅均开辟了“营改增”纳税人接待室,设立了“营改增”咨询窗口和绿色通道。

  同时,在今年4月的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中,全市地税部门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广泛开展营改增宣传,向纳税人宣传“营改增”政策。

   上门服务:面对面进行专业辅导

  “你们能上门服务太贴心了,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了解‘营改增’政策,真是帮了大忙!”27日上午,新都宾馆的总经理赵安书兴奋地说。当天,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来到该公司,倾听纳税人的诉求,带来了面对面的营改增专题业务辅导。

  面对地税人员的服务,赵安书打开了话匣子:“我很想知道营改增后,不同行业的税率是怎样规定的?我们宾馆这样的生活服务业适用于哪种税率呢?

  对此,地税人员表示,此次需要营改增的服务业范围很广泛,例如,餐饮业、医疗教育、家政服务、旅游业、住宿业、人像摄影业、维修服务业、再生资源回收业等等。生活服务业适用税率应为6%。

  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能够现场解答的问题,地税人员结合国家政策向纳税人一一解释清楚;而部分无法现场解答的问题,则做好详细的记录,待回到单位讨论研究,力争为纳税人排忧解难。

  赵安书告诉记者,对于地税人员的服务,他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特别温暖!在前期,地税的工作人员就帮助我们学习营改增政策,各项准备工作有序进行,碰到难题也会主动帮助我们解决。”赵安书笑着说。

   零距离沟通: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成立于2001年的朝晖城建集团,是一家集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及园林市政等于一体的大中型企业。“营改增税制大转换,税率从3%跃升到11%,我们建筑业感到有一定的压力。”朝晖城建集团的财务总监陈流生向地税人员透露出了心声。

  对此,地税人员表示,实际上增值税是基于差额(销项减进项)来计算的,新老税率不能直接比较。这时,朝晖城建集团的财务经理肖文亮接过话题说道:“我们这类企业的供应商及材料种类‘散、杂、小’,一些零星材料等基本上由个人、小规模纳税人供应,购买的材料没有发票或者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难以抵扣进项税额。

  对此,地税人员建议建筑单位选择正规、大型的原料商。营改增后,一些砂石等原料商难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这会使建筑单位倾向于选择正规、大型的原料商。因此,从长远来看,营改增一定程度上将规范建筑行业,有利于建筑行业良性发展。

   国地税合作:携同落实“营改增

  为全面推进“营改增”政策落地,我市国、地税部门深化合作,始终坚持把国税、地税的精诚合作作为推进“营改增”的外在动力,持续不懈地强合作、严合作、实合作。

  4月13日,市地税局与市国税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国地税联席工作会议,就“营改增”涉及的纳税人补充信息、识别号、户管确认、二手房交易税款征收、系统(软件)使用等12项内容进行了明确。为强化税企互动,市地税局与市国税局再次联手,举办了“税企共话营改增”纳税人座谈会,倾听房地产业、金融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税人对“营改增”工作的意见建议,零距离解答“营改增”政策方面的问题,汇聚税企合力。

  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地税系统共向南昌市国税部门移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6745户,其中正常户47844户,非正常户8901户。

  (罗志航 帅雪琴 付姚 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