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履职立场

22.12.2015  12:11

  ●余知鹏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赋予了人民政协新常态下更加充沛的履职动力、更加广阔的履职领域和更加壮丽的履职前景。笔者以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这一根本立场,贯穿于人民政协履职之中,围绕体现人民主体地位的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而展开,贴近社会各界的利益与诉求两个关键点中的社会矛盾而协商,切实落实人民群众的话语权、发展权、共享权。

  话语权不是空洞的。首先要解决好委员的结构与布局。目前委员结构与布局并未真实反映人民内部利益群体化格局,主要表现在包含多阶层的农村集合群体、向市民“嬗变”的数亿居民群体、进城务工的数亿农民工群体、近亿规模的国企员工群体、数千万的个体工商户内从业人员群体和数以百万计的大学毕业生群体。这些群体的总规模占我国总人口的大多数,却未能进入目前政协的界别而成为政协话语权中的“漏洞”。改进界别设置,合理地把这些群体整合进界别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场的应有之义。此外还有中共与非中共、公务员与非公务员、企业主与非企业主的比例问题,尤其是中共党员、公务员、企业主比例过大的问题依然突出,直接影响了政协委员在社会各界中的分布。因而必须用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解决好这一结构与布局问题,促进政协话语权更加平民化、阶层化、社会化。其次要解决好同心同向同行与异口异声异思的关系问题。在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上,在贯彻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在呵护发展大局、维护政局、和谐社会上,要坚持与同级党委同心同向同行。但在决策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思在决策之前而敢言不同的观点,谋在决策之中而敢说不同的意见,察在决策执行之中而敢道不同的举措,突出政协异口异声异思的协商与监督功能。

  发展权不是虚拟的。人民政协是各族各界表达发展权这一利益诉求的平台,疏通渠道、拓展形式、丰富内容显得尤为重要。解决好渠道是否通向以界别为指向的所在社会成员的问题。要扭转界别的虚拟性,增强界别的实体性,提升界别的聚散性,发挥界别辐射到更多社会成员的中介和桥梁功能;解决好形式是否可拓展到底层群众中去的问题。既要巩固以政协委员为主体组成的多层次会议形式又要发展以非委员为主体的扁平化非组织形式,还要使每一种形式符合群众需求又为群众所熟知,乐为群众所参与;解决好内容是否覆盖到各界别阶层群体所关注的不同焦点热点难点。既要强调共同利益上的关注点,更要突出不同利益上的关键点,确保协商课题从不同界别的群众诉求中来,加大协商课题体现不同界别群众意愿的力度,帮助党政拓展所关心的视野与容量。除列入协商计划的课题外,还要开展大量的协商计划外的课题协商,实行计划内与计划外的有机结合。共享权不是抽象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履职立场,就是要坚持人民共享的本质要求,提升包容的基础地位,夯实共识这一关键环节。要解决好反映利益差异的真实性问题。顶层设计上消除政治参与的篱笆,畅通人民内部任何群体都可参与、什么问题都可协商的渠道,确保利益差异各方在人民政协履职中尽可能多的“在场”;制度出台上消除利益表达的障碍,在增加协商密度上不设场所与时间限制,在延展协商链条上不设对象和发言标准,来者都应成为表达者,保障各种利益差异在人民政协充分得到表达;机制建设上消除利益整合的隔膜,不分少数与多数,不分上层与下层,不设赞成票与否定票,确保利益差异各方在人民政协得到充分整合,兑现求同存异。与此同时,还要解决好共识体现包容的问题。倡导承认差异、反映差异的共识观,消除利益固化所结成的利益一致、诉求一致的共识观;引导寻找全面反映利益差异、贴近差异各方诉求和愿望的最大公约数,在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的供给上推动共享权的落实。 (作者系奉新县政协副主席)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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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