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有事多和群众商量”

09.04.2016  11:58

    范嘉欣

  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老百姓的事情,多和老百姓商量着办。近年来,南昌市以推进村(社区)民主协商为抓手,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搭建起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平台,112个试点村(社区)已协商解决各类事项377件(次),群众满意率达91.5%,这样的成绩让人眼前一亮。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坚持“有事多和群众商量”,是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协商民主的优良传统。1941年春节前,毛泽东在枣园乡征求群众意见时诚恳地说:“如果听不到你们的心里话,得不到你们的批评帮助,不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不了解你们的希望和要求,我们的工作就失去了方向和目标,我们的决策就会出现偏差和失误。”1958年,毛泽东在广州棠下农业合作社视察时,再次叮嘱各级领导干部“有事多和群众商量,把生产搞好”。正因为我们党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有事多和群众商量”,与群众商量出了共识、商量出了团结、商量出了感情,这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实践证明,协商民主是我们党汲取群众智慧、凝聚群众力量的强大思想武器,须臾不可丢弃。

  然而,在利益多元、观念多样、思想多变的今天,面对群众民主诉求更加强烈的现实,一些干部反而不愿跟群众商量着办事了,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决策主观武断,“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使一些本该“由民做主”的事情变成了“为民做主”。从表面上看,这样做似乎能提高工作效率,实际上却违背了群众意愿,即“你做的不是我想要的”,导致一些地方出现了“政府埋单,群众不买账”的尴尬局面。究其原因,关键在于一些干部不注重协商民主,不愿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不愿听群众的逆耳之言。一旦工作脱离群众,得不到群众的支持,自然是什么事也干不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可见,要扭转一些地方的群众对基层工作“左右不满意”的局面,我们就应该大力推进协商民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多商量”达成广泛共识、凝成改革动力,进而做到有事不慌、遇事不怕、做事不乱。

  “干群肩并肩,力量大于天。”听老百姓说话、为老百姓谋事、使老百姓得益、让老百姓满意,离不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未来,我们应积极探索创新,把“有事多和群众商量”的优良传统发扬好,把协商民主的做法坚持好、运用好、完善好,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都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使我们的决策和工作与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凝聚起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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