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民宗局“四个坚持”用好用活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19.06.2015  19:14

  近年来,会昌县民宗局以服务为导向,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在用好用活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上下功夫,做到“四个坚持”,努力让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惠及全县各少数民族群众。

  一是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县民宗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常深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单位,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中去,了解和服务群众所需所盼所想,指导帮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正确合理使用。

  二是坚持向上级部门争取支持。坚持多汇报、多沟通、多争取的原则,加强与省市民宗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积极联同县财政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指导民族村、组认真做好资金使用的预算,监督专款专用,精打细算,发动受益群众投工投劳,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佳地效益。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定期向上级汇报监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不挪不占,专款专用。仅2014年度,全县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项目15个,申报项目资金达1亿多元,年内共争取项目资金300多万元。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申报原则。县民宗局在最大限度提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效率上下功夫,充分调动有民族村组乡镇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中来,认真谋划辖区内可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可行性项目择优申报。要求各乡镇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具体负责,严把上报项目质量数量关,既确保了项目资金在申报环节上的公开、公平、公正,又做到了优质优量。

  四是坚持特殊支持与特色发展相结合。充分考虑县委县政府的主导产业政策、民族村组的发展需要以及少数民族群众的迫切需求,在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时,重点扶持县委、政府的重点产业中的烤烟、优质稻、脐橙、油茶、毛竹等产业项目;照顾扶持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支持效益好、前景广阔的农业特色合作社项目。

  (供稿:会昌县民宗局  张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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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族经济发展处、峡江县金坪民族乡    发布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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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余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