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坤:发泄情绪并没错,何必伤她人呢?

25.06.2015  10:45

  朋友借钱不还,妻子提出离婚……生活的种种压力让物流公司员工孟某感到格外压抑,为寻求刺激和发泄,他竟然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内,在苹果园地铁站内持刀扎向4名年轻女子的臀部,在他第4次作案时被民警抓了个现行。日前,孟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6月24日《北京晨报》)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个孟某竟然在地铁站内,明目张胆地持刀专扎年轻女子臀部,以此来寻求刺激和发泄情绪,一连作案伤害多人,严重地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对她人人身安全一定的造成威胁,幸亏民警及时将其抓获,否则还会让更多的年轻女子深受其害。

  孟某是个变态男吗?不是。据他本人交代,“我就是心理压力大,找不到发泄的地方,才干出这事。”人们不禁要说,即使心理压力再大,生活烦恼再多,精神压抑再重,也不能对她人造成伤害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或者说对她人造成痛苦来寻求所谓的刺激。

  “案发后,孟某对自己的行为也感到后悔。”既然感到后悔,那么就何必当初呢。因为伤害她人是违法的,虽然判处有期徒刑时间不长,但至少也在牢房里要“”过一回吗?而且还在自己人生的轨道中或多或少都会留下一些污点。

  不过,每个人都不在真空中生活,总有生活的烦恼,工作的压力,或日子过的不顺,婚姻不如意……这些都会让人感到压抑、痛苦、不安,要想发泄一下自己的情绪,或释放一下心理压力,根本不能以她人的痛苦来发泄,更不能以触犯法律为代价来寻求刺激。其实,可找长辈倾诉,或找朋友诉苦,或到无人的地方大喊大叫,或适当喝一点酒解愁,或在家里挂一个沙包拼命捶打等,时间一长就会慢慢淡忘,就会重新振作起来。

  笔者认为,发泄情绪并没错,何必对她人造成人身伤害呢?每个人都有母亲、妻女、姐妹,无中生有伤害这些无辜者,于理于德于法都说不过去,既寻衅滋事扰乱了公共秩序和安全,也让这些年轻的姐妹在身体上、心理上均不同程度受到伤害,更让自己也受到法律的惩处,实在是太不划算了。

  当然,公安部门对像孟某类似的以身试法者,要加大打击力度,抓一个就刑拘一个,决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