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坤:新“环保法”咋就管不了排污企业
河南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距南阳镇平县城郊乡大刘营村不到1000米,位置隐蔽。药厂污水管道直接埋进地下排污,污水呈现黄绿色。刮风时,村民被传来的酸臭味熏得不敢出门,地下水烧开像面糊,孕妇不得不离村待产。(1月18日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好一个普康药业有限公司!“普康”,顾名思义,应该是大力普及人类健康。但这个药业公司不仅未给当地老百姓带来健康,反倒是一个典型的排污企业,一个害人的公司,一个无良心的厂家。由于该公司选址位置隐蔽,把污水管直接埋进地下排污,不仅危害周边的村民,而且要危害几代人。
“危害几代人”,这并非危言耸听,君不见,村民们被酸臭味熏得不敢出门,河水呈现黄绿色、臭不可闻,地下水烧开后可以做面糊、沾到手上脚上出红疹,就连孕妇都不得不到外地待产……深受污染之害的当地村民们年年举报,年年无人管,年年污染照旧,而且越来越严重。因为污染越严重,治污的成本就会越来越大,以后如果治污不彻底,那真的要危害几代人。
众所周知,新“环保法”是史上最严的法律,可为何却管不了像普康药业有限公司这样的排污企业呢?究其原因,就是政令不通,法不治“人”;天高皇帝远,“隐蔽”无人问;检举“耳旁风”,污染照样排;且行且胆大,害民只为钱……
这就充分说明:一是再严的法律也要靠“人”去执行。二是需要我们当地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官员要站在经济发展的高度,站在为老百姓着想的角度,切实认真执行新“环保法”,来不得半点虚假和含糊,“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幸福为代价换取当代人所谓的富足”。
既然有些地方污染如此之重,那就更要重点整治那些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当停产的要停产,当关闭的要关闭;要依法狠狠惩治顶风上的排污企业相关责任人,当重罚的要重罚,当坐牢的要坐牢。同时也要求当地官员时刻牢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努力做到“经济要发展,切忌‘造’污染”。只有这样,上上下下严格执行新“环保法”,让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那么,山清水秀的景色、清清爽爽的气象还是有希望重返我们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