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居民乱倒装修垃圾最高罚500元
居民装修垃圾应袋装收集,定点投放;违规者最高罚500元
昨日,记者从城市管理部门获悉,《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今年2月开始施行,规范建筑垃圾的利用、处置、运输、监管。对于正在装修和即将装修房子的市民来说,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受罚。
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最高罚10万元
《条例》提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运输单位向施工场地外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工程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个人和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单位,不得处置建筑垃圾。违反规定,未经许可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同时,禁止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转让建筑垃圾处置证,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零星施工或者因工程抢险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施工的,施工作业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并将建筑垃圾处置有关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不需要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
运输车遗撒、泄漏污染道路要负责清除
《条例》提出,运输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随车携带运输单等证件;实行分类运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运输至经许可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者综合利用场地;保持车辆整洁,密闭装载运输,不得沿途遗撒、泄漏。运输单位应当配备管理人员,在施工场地出入口监督运输车辆的密闭使用和清洗,督促驾驶人规范使用运输车辆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安全文明行驶。
违反规定,未使用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密闭苫盖装置或者未使用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未随车携带运输单等证件的,按照每车次处以二百元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将建筑垃圾运输至未经许可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者综合利用场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遗撒、泄漏或者随意倾倒,造成道路或者环境污染的,责任人应当立即清除污染;未及时清除的,由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清除,清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居民装修垃圾应袋装收集,定点投放
《条例》提出,居(村)民装饰装修住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个人自建房屋和非住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袋装收集,定点投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物业服务企业和环卫专业单位应当组织集中清运,运输费用由建筑垃圾产生人承担。
(记者 吴跃强)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