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实施10年以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垄断案件82件

08.09.2017  15:22
第六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在沪举行 《反垄断法》实施10年以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垄断案件82件

 

  8月30日是《反垄断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日。8月30日、31日第六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在上海举办,业内近百位权威专家围绕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政策问题开展讨论。与会人士普遍认为,我国经济发展向好,与市场竞争充分分不开。

  本届论坛的主题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政策”。

  据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反垄断法》2008年实施以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涉嫌垄断案件82件,其中涉嫌垄断协议案件40件,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42件,结案50件。涉及行业包括医药、烟草、广播电视、保险、石油、燃气、供电、计算机软件、家居建材等民生领域和社会热点问题。

  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方面,2017上半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1812件,案值7亿余元,罚没3亿余元。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还及时深入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至6月底,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案355件,结案195件,罚没1.5亿元,案值4亿元。在行动中,部分地区在查处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和滥收费用行为上取得重大突破,在查处烟草、通信、保险、供热、银行、物业、避雷装置监测、机动车检查、广电、医疗行业的限制竞争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商务部反垄断局负责人在会上介绍说,商务部在建设反垄断的审查中致力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反垄断法》实施至今,商务部共审结案件1936件,附条件批准30件,禁止2件。今年以来,商务部收到竞争案申报264件,立案231件,审结232件,附条件批准2件,其中涉及跨国案件的比重高达60%以上。

  国家发改委价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发改委致力于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全面实施,建立了28个部门参与的部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制度的实施。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为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作出部署。

  与此同时,发改委还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的查处力度。201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直接查处并公布18起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案件,指导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调查处理30余起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在纠正违法行为、恢复正常竞争秩序的同时,有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