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垚烽:公厕遭突袭,“公测”出了什么?

30.04.2014  12:33

  4月28日凌晨,一伙30多人的拆迁队突袭了宁波市一处公厕,“5分钟,公厕就变平地了”。记者采访得知,此举乃周边一地块开发单位所为。对此,该单位一名工作人员也予以了承认,但给出的理由竟然是“一直没有得到城管部门的拆除许可”。至于为什么要选择半夜,拆除以后怎么处置、怎么赔偿,他表示不太清楚。(4月29日《现代金报》)

  公厕作为一座城市的“窗口”,以往,其数量、设置情况常常被视作对地方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一项“公测”。但透过宁波此次“公厕遭突拆”事件,不得不说,公众见识了另一种“公测”,即对于相关执法部门和企业单位法治素养、程序意识的检验功能。

  按理说,照章办事、走法律程序乃法治社会妇孺皆知的常识。可面对记者的采访,作为责任方的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综合用房开发单位,却一口一个“一直没有得到城管部门的拆除许可”。言下之意,自己这样做也是没办法,实在是被城管部门给逼的。问题是,按照海曙城管的说法,之所以不批准拆迁,是因为“没有看到相关部门的文件明确地块开发过程中需要拆除公厕”。究竟是开发单位的函件中没说清楚,还是别的部门工作马虎,目前尚有待进一步调查,但退一万步讲,就算这当中真的存在某种官僚拖拉,甚至故意刁难,难道就可以成为开发单位自说自话搞突击拆迁的借口吗?

  很明显,这种行为不仅程序上毫无正当性可言,其半夜赶人拆房的具体做法,更是与旧时的地痞、土匪无异。这样的企业何以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又是谁,给了他们如此公然蔑视程序、挑战法律的胆量?相比拆除许可久拖不发,这或许是一个更值得深究的问题。

  当然,在这起事件中,开发单位并非唯一的有过错方,海曙城管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实上,根据报道所透露的信息,相关部门事前已预料到可能会发生突袭拆迁,还提醒了公厕管理员“小心点”。既然如此,那为何不加强对于公厕的巡逻、防护,而是仅仅满足于公函来往、打“笔墨仗”?要知道,这样的工作方式及其所透露出的“文明范”,可是与城管平日里在对待街边小贩时的蛮横作风大相径庭,如此欺软怕硬,不怕被人戳脊梁骨吗?

  事实上,《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早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拆除、关闭环境卫生设施……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拆除公厕,否则将追究责任。考虑到“附近公厕不多”的实际,应该说,“公厕遭突拆”一事对于周边居民的生活、管理员老刘的生计,以及法律的威严都造成了极大的损伤,无论是冲那一点,涉事企业都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同时,公厕必须被尽快重建。

  如果这时候,城管及相关职能部门还硬不起来,那么在这场捍卫法律的“公测”中,公众不仅要给开发单位打0分,城管也别想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