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埋单? 和谁吃? 在哪吃? 问清三个问题 饭局才能约!

09.09.2015  09:03

  省纪委9月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执纪,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明确了干部过“两节”不能踩的种种红线,其中就包括不得违规公款吃喝。

  正如省纪委在通知中所提到的,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思想防线容易麻痹。干部也是人,假期有时免不了聚个餐,那么,怎样才算合情合规地参加饭局呢?昨日,记者采访了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士,结合案例,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赴饭局前必须做好“三问”。搞清楚了这几个问题,亲友间正常的饭局就可以愉快地约起来。

  一问 谁埋单

  私人聚会“公款埋单”是大忌

  案例1:鹰潭市文广新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兴云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省纪委9月6日下发通知时,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就包括1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据通报,2015年4月22日,郑兴云等人参加鹰潭市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后,经活动组织方安排在某酒店用午餐,并违规饮酒。4月24日下午,郑兴云到鹰潭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宣布人事任命事项后,与新任队长叶鹏参加该执法支队安排的宴请。经鹰潭市纪委研究,给予郑兴云党内警告处分;经鹰潭市文广新局研究,给予叶鹏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案例2:永修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马小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5年6月17日中午,马小良打电话邀请以前的老同事仲昌林(现任永修县电视台广告部副主任)当晚来单位食堂就餐,同时邀请林业局的宋军、彭传生等人作陪。当日18时30分,仲昌林带领吴城粮管所的张风宝和永修县网络公司的胡小平、袁刚、杜和平等人一同到永修县林业局食堂用餐。席间,永修县林业局滩溪工作站彭守林也一同用餐。永修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马小良行政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此次用餐的全部费用,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3:景德镇市水务局工作人员李保国违规安排用餐问题

  2015年3月27日晚,李保国违规私自安排其朋友在食堂用餐。经景德镇市水务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保国行政警告处分,补缴餐费527元,责成其作检查并在全局系统通报,对办公室副主任张武安进行诫勉谈话。

  ●解读

  任何饭局总要有人埋单。如果是正常的公务接待、公务宴请,请按标准、按要求来,用公款埋单没问题。但是,倘若用公家的钱慷私人之慨,是万万不行的。上述案例1中,叶鹏以执法支队名义公款宴请郑兴云,就违反了相关规定。

  私人聚会公款埋单,不仅埋单者要被处理,而且参加聚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也会被牵连,上述案例2就是反面教材。因此,公职人员在参加私人聚会的饭局前一定得搞清楚,这顿饭到底是谁埋单?如果是公款吃喝,坚决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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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