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仁荪厅长就《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30.03.2017  15:34

  日前,经省委深改组、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就《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省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不断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并圆满收官,共投入资金约50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学校11000余所;推进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已投入资金181.3亿元,覆盖项目学校13600余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面貌得到了显著改善。特别是以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为契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速提质。目前,我省小学阶段净入学率达99.68%,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0.31%,共有64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验收,占受检县(市、区)总数的57.1%。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江西义务教育基础弱、底子薄的现状还没有完全改变,与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随着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等因素给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带来了更大的挑战,许多地方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仍然突出,城镇大班额问题比较严重,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

  面对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新要求,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全省中小学生思想状况和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等一系列专题调研。特别是2015年以来,我们就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空心化”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专门开展了“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调研,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为找准我省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症结并对症下药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去年7月2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城镇挤、乡村弱”等突出问题,提出了一揽子的解决措施,也为我省破解这些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问: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这次出台的文件,内容十分丰富,涵盖了义务教育的方方面面。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1235”:

    “1”就是是围绕一个目标,即:“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目标(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2”就是聚焦两大问题,即:聚焦义务教育学校“城镇挤”、“乡村弱”两大问题。

  “3”就是制定三项规划,即:督促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义务教育用地专项规划和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

  “5”就是做好五个统筹:即:统筹做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工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抓好城乡教师队伍建设、统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统筹解决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问:目前,许多家长十分关心“大班额”问题,请问《实施意见》中有什么好的措施有效化解“大班额”?

  答:根据我们2016年下半年全面摸底掌握的情况看,全省义务教育阶段66人以上超大班额比例为10.36%;56-65人大班额比例为19.74%,这两项合计比例超过30%,我省“大班额”现象还是比较突出的。

  造成大班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这么三个方面:一是学位供给不足;二是优质资源分布不均,“热点”学校生源过于集中;三是乡村学生为了接受更好的教育,大规模向城镇学校流动。

  因此,要解决“大班额”,必须统筹考虑,一体推进,不单单是多建几所学校的问题。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把消除大班额作为应对“城镇挤”问题的重中之重,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并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积极消除大班额。目前,我省的“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已经制定完成并报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规划”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消除大班额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到2018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66人以上超大班额比例降低到0.87%;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降低到1.32%,66人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在《实施意见》中提出了一系列办法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扩充城镇教育资源,缓解学位不足导致的大班额问题。从规划阶段,就要求各级政府把教育部门列为城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强化教育部门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避免一些规划为教育用地的地块被擅自改变用途。同时,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新建城区住宅小区或者其他居住项目按每1万人口左右布局1所完全小学、每3.5万人口左右布局1所初中的原则依法设置相应学校,并实行“交钥匙”工程,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

  二是优化优质资源配置,缓解分布不均导致的大班额问题。这几年,“择校热”在很多地方普遍存在,应对这一问题,南昌市有一些好的经验,就是通过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让广大学生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并率先在全国省会城市实现了“零择校”,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此做了专门报道、介绍。我们将推动各地在这方面进行进一步探索,推进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城乡一体化办学、学区制管理、教育联盟、校际联盟等各项改革,努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差距,合理分流学生,避免学生过度集中在少数“热点”学校。

  三是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缓解进城就读导致的大班额问题。近年来,我们按照“补短板、兜底线”的原则,重点加大了对乡村及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乡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教学质量得到逐步提升,一些乡村学校的生源出现了逐步回流的可喜变化,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所以,要从源头上消除大班额,必须提高乡村教育质量,适度稳住乡村学校生源。抓质量关键在教师。除了继续加大硬件投入外,《实施意见》重点突出了教师队伍的建设,如“建立教研员、名师定点联系乡村学校制度”、“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等措施,以此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提高乡村教育质量。

  此外,我们还将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问: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对乡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乡村教育的办学条件和水平都有了一个较大的提升,但“乡村弱”还没有根本得到解决,特别是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发展,“空心校”问题愈发突出,在这次的文件中有没有具体的举措,来应对“空心校”这个问题?

  答:对这个问题,我们2015年就已经开展了有关调研。据统计,2014-2016年,全省在校生数为50人(含)以下的占比分别达到47.9%、50.2%、53.2%,“空心校”呈现数量逐年增加、比例逐年上升的趋势。

  办学有自身规律,学校规模应当适度,太大不行,太小也不行,不仅办学成本会大幅提高,办学的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去年,我到了几所“空心校”调研,其中个别学校甚至只有一名学生和一名老师,老师既要教语文、数学等文化课程,又要负责体育、美术等综合课程,学生平常又基本没有什么集体活动,这样的学校很难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孩子的综合素质也很难得到全面提升。对此,我们在制定《实施意见》过程中,主要考虑从三个层面来破解这些问题:
一是优化网点布局。去年,我们在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山风景名胜区及吉安市峡江县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点调整试点,探索一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接下来,我们还将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鼓励各地探索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且生源较少的农村地区适度向中心村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办学,切实提高办学效益。同时,保留和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二是改善办学条件。通过这些年来的大手笔投入,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面貌可谓是焕然一新。今后几年,我们将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建设,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到2018年,确保每所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都达到省定标准。同时,按照“建设与管理并重”原则,进一步提升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

  三是建强师资队伍。主要就是让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比如通过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免费师范生、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区”人才支教计划等多种载体,让教师“下得去”;落实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让教师“留得住”;还有就是刚才提到的“教研员、名师定点联系乡村学校制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等,让教师“教得好”。

   问:《实施意见》出台以后,下一步有什么措施来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呢?

  答:没有落实,再好的政策也是一纸空文。为了保障《实施意见》的各项措施能够落实到位,我们在文件中专门要求各地要强化党的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强化部门职责、强化考核保障、强化舆论宣传。作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专项督导检查,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以及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责任。

  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涉及的领域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实施意见》明确了教育、编制、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规划、宣传等部门的职责。为进一步推动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我们还将《实施意见》的内容梳理分解成69条具体的工作任务,并结合有关部门职责,进行了工作分工。同时,我们要求各牵头部门会同参与部门制订各项任务具体落实工作方案,包括具体的落实方式及时间进度安排,并从今年起,每年对各单位牵头负责工作的年度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进行梳理汇总,目的就是要让这项工作开展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也衷心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加大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新型城镇化、脱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等的综合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宣传推广更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让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和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编辑:卢坤霞 审核:罗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