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推进城乡基本 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 ●72县(市、区)实现全民遗体免费火化●提供“廉价墓”1.6万余个,减免费用1300余万元

05.04.2015  10:24

  4月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我省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公益性免费火化和公益性墓地建设并重,实施城市殡葬改革与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农村殡葬改革、公益性墓地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使殡葬惠民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我省不断加大基本殡葬服务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完善财政资助乡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长效激励机制,初步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地方政府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向辖区所有城乡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截至目前,万安、新干、会昌等72个县(市、区)建立了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制度。将葬式葬法改革、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乱埋乱葬现象治理等内容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全面改善城乡群众治丧环境。同时,采取省级福彩公益金补贴一点、地方财政支持一点、相关部门资助一点、村(居)自筹一点的办法,大力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截至目前,累计投入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300万元、各级财政奖励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建成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3632处,各地农村自发建(改)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2000余处。

  我省规定任何形式的公益性墓地不得转为经营性公墓,要求公墓的中低档次和高档次墓穴必须按照8:2以上比例设计建造。如今,我省共为城市低收入群体提供“廉价墓”1.6万余个,减免费用1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