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在四川启动

03.12.2015  08:48

  

  日前,我国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第一个省级试点在四川省乐山市正式启动,并签出了四川省首张住房地震险保单,覆盖了乐山市犍为县2.1万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贫困残疾人。

  据介绍,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标的为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且长期居住的永久性房屋,其试点方案吸收了目前世界上较为先进的巨灾保险理念,突出特点是实行“保费补贴+财政配套+地震保险基金”的模式。保费具体补贴办法为普通城乡居民承担40%,省级和市县级财政分别承担30%。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涉及的最低档自付部分保费由省、市县财政按各50%的比例全额承担。

  据了解,四川省财政还将拿出2000万元启动成立四川省地震保险基金,今后地震险每年保费收入的20%将进入基金,实现可持续发展。按照地震破坏等级,农村投保住房赔付金额分为每户2万元、4万元和6万元3个档次,城市投保住房为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3个档次,居民可自行选择投保。

  按照计划,今年年底乐山市城乡居民住房地震险参保率将达到30%,其中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100%参保。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11.27 江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