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至80元 中部排第二

25.02.2015  18:26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2月25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记者25日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连续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基础养老金标准从目前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增幅达45.5%。按这一标准调整后,江西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部将排名第二。

  这次江西省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分两步实施。按照国家首次调整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工作部署,从2014年7月1日,将江西省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提标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在国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基础上,从2015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的标准,将江西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提标所需资金由省、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全省财政全年需增加支出约5.3亿元,将更好惠及437.9万老年城乡居民。

  按上述标准调整后,江西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部将排名第二,全国排名第20,与江西省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的排名大体一致。

  目前,江西省人社厅正会同省财政厅抓紧就提标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各级经办机构尽快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筹措资金,调试养老金发放信息系统,力争在3月底前将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