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21.04.2015  11:37
 

关于印发江西省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

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商务建字〔2015〕65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江西省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5年4月15日

江西省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

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面完成全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的意见》(赣府厅发〔2013〕5号)精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2015年全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全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以全面提升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为首要目标,重点改造市场的整体基础设施、检测检验设施和卫生设施,对城区所有尚未改造的菜市场实行标准化建设改造,实现全面覆盖。根据各地制定的2013-2015年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计划,全省2015年计划建设改造城区菜市场104个。按照各地2015年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任务情况,省级财政将继续安排20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各设区市城区不少于39个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具体项目数量详见附件1)。

二、支持对象和要求

(一)支持对象

1.支持设区市对中心城区的老旧菜市场改造。

2.支持设区市在新建社区建设标准化菜市场。

3.支持对基础较好的菜市场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二)基本要求

1.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2.新建、改造的菜市场必须是室内菜市场,其中新建社区菜市场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

3.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应符合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于当年实施完工并投入使用。

4.优先支持公益性菜市场建设改造。

三、支持标准

省级财政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根据各地上报的2015年度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及项目安排计划,省级财政按照每个菜市场5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支持范围和建设改造项目数量的要求,自主确定支持项目,统筹安排使用支持资金。每个新建和改造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总额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为确保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效果,2015年底将对全省三年以来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进行绩效考评,省级财政将分别安排每个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3.5万元的资金,用于各地开展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绩效评价工作;安排省流通产业促进中心11.5万元资金,用于对全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进行总体绩效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要根据《江西省2015年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市2015年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数量、项目安排的原则和标准、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组织实施及验收等内容,同时填写《2015年江西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安排一览表》(见附件2)。各地实施方案及项目安排表,请于2015年4月30日前分别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

(二)开展项目建设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推进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要求和标准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项目验收

1.提出验收申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负责辖区内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竣工后,向所在地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

2.组织现场验收。所在地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收到项目验收申请后,应组建由商务、财政等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及工程专家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验收小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核对资料、咨询提问等方式,重点查看建设改造后的硬件设施、专项审计报告,核对购置设备和建设改造工程清单内容,核查项目资金使用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效果,对每个项目都要给出验收结论,并签字确认。

3.公示。各设区市应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菜市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报送验收情况。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应在2015年底10底前完成验收工作,并及时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报送验收工作报告。

(四)申请资金拨付

项目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由项目实施地商务主管部门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财政部门应于2015年11月底前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

(五)加强日常监管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住建、规划、国土、工商、城管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和督查推进机制,指导菜市场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公共服务,加强日常监督和规范管理。省商务厅将委托省流通产业促进中心等中介机构开展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取得实效。

(六)严肃财经纪律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评审、组织实施、审核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工作,按规定用好专项资金,严格支出管理,不得虚列工程资金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等。不得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如有违反者,省财政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并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省商务厅  付  蓉  0791-86246665

       省财政厅  万文辉  0791-87287587

附件: 1.2015年江西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安排表

2.2015年江西省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