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中心城区纳入江西试点 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由政府买单

08.05.2015  17:10

近日,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今年启动政府购买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试点工作,南昌、鹰潭、萍乡、景德镇、宜春、吉安等6个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城区纳入试点。

政府购买主体为试点城区区一级残联,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购买内容为为试点城区具有城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在就业年龄段内(16-59周岁)的精神病人、智障和重度残疾人提供的日间照料服务;购买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

购买残疾人日间照料试点服务所需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试点设区市财政局。试点设区市城区残联近期将组织招标采购,确定承接主体,然后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日间照料服务机构申请经费补助材料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同级财政部门将购买资金划拨给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