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制定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布局规划

26.07.2019  16:22

近日,《江西省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布局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由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水源安全保障工作。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城市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指导市、县人民政府科学布局、加快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省水利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组织编制了该规划。

该规划在梳理我省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了我省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布局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一是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单一水源供水的设区市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2035年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城市的应急备用水源建设。二是遴选确定了市、县城市应急备用水源点,并对新建水库型重点水源点与相关规划进行了衔接。三是明确了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取水、输水、净水及配水等供水设施等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四是明确了城市应急备用水源的保护和应急管理要求。五是明确了市、县人民政府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责任主体。

该规划的出台,为加快推进我省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有效分散城市供水风险、缓解城市供水压力,不断完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提供了规划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