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城市:bigger or better

22.11.2014  14:54

    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 邱小敏 万方 杨艺华)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规定,我国现有城市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划分为五类七档。

    政策通过对过时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修改,及时破除城镇化进程的关键制约因素,使得中国的各级城市能够更加合理、科学的明确自身定位,摆脱盲目攀比跟风的痼疾。

    长期以来,片面追求GDP,城市建设“摊大饼”,只重视漂亮的大楼、宽阔的街道,忽视综合承载能力及教育、医疗、文体休闲等软性配套建设,早已成为中国城市发展中的“通病”。

    在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出台之后,城市发展到底该追求什么?以人为本如何体现?套用一句英文:bigger or better,到底哪个才是我们想要的?

    当大城市“降级”:是面子丢了还是心更踏实了

    《通知》规定: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而100万-500万之间为大城市,其中以300万为界限,区分为Ⅱ和Ⅰ型大城市。依此标准,多数传统的特大城市将面临“降级”为大城市。

    “降级”这个词咋听起来,应该会让不少城市管理者及居民感到一些不舒服。一个“高大上”的迈向国际大都市的发展蓝图,对于带动地方GDP,提升城市吸引力无疑有着显著作用。

    然而,从现实状况来看,贪大求洋、大拆大建,对于一部分尚不具备完备配套公共建设实力的城市来说,已经显露出若干“拔苗助长”、“超前发展”的不良后果:人口膨胀、住房紧张、内涝拥堵、环境恶化……“城市病”愈来愈严重。

    《通知》通过提高特大城市的标准,让各级城市更加明确自身的定位,有助于让城市规划更切合实际、更加注重城市功能设置,“以人为本”理念将能够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智库城镇化首席研究员易鹏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明确城市规模的不同层级,有利于增加中国城市的数量,有利于提高中小城市的发展水平,从而夯实中国城市的金字塔结构,构筑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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