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配置 城管公安工商派人常驻街道

18.06.2014  08:15

   6月16日,记者从南昌市城管委了解到,南昌市政府日前召开“治脏治乱”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就街道(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组建、经费保障等进行了明确。

  每个街办要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

  为夯实城市管理基础,将城市管理问题发现并解决在基层一线,今年3月7日,南昌召开“治脏治乱、创文保卫”动员大会,明确各街办(镇、管理处)要组建一支不少于16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各社区要成立“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

  目前,南昌市8个区(含新区)的30个街办、15个镇、9个管理处、2个管委会,共56个基层行政单位中的54个基层行政单位完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人员抽调及办公选址工作。每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含市容、卫生、工商、食药、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人员。

  在全市八个区纳入的城市管理和创建范围中,共420个社区(不包括家委会和未纳入城市管理和创建范围的乡镇社区)完成了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的成立。

  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派人常驻街道

  南昌市政府已经明确,街道(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队长由各街办主任担任,街办副主任或副书记任常务副队长,城管中队长任专职副队长,派出所副所长、工商所副所长、交警中队副中队长任副队长。

  各区城管、公安、工商、交警部门派出人员脱离原岗位,常驻街道(镇),其中城管不少于4人、公安2人(1名干警、1名协警)、工商1人、交警2人(1名交警,1名协管员);各区公安、工商、交警常驻人员可实行轮派制,轮派期限不低于3个月,年度轮派名单需上报区政府。此外,还要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协管员、保安等,组成40-60人的综合执法队伍。

  南昌市财政、各区专门拨款进行整治

  记者了解到,为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和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能够正常运转,南昌市财政特意从城维费中安排并向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共39个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各拨付日常办公和整治经费30万元,向四城区344个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各拨付2万元,共计1858万元。

  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还按每个街道(镇)30万元,每个社区2万元的标准落实配套经费。而湾里区、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也根据实际情况,按每个街道(镇)不低于30万元,每个社区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落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和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经费。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何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