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中国建设报 记者:王纪洪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6月28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城市发展,尊重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增强发展活力,着力完善城市功能,着力提升质量品位,着力塑造特色风貌,着力优化人居环境,着力创新管理服务,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城市发展道路,为我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新贡献。
总体目标为: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千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妤。
基本原则为:突出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突出显山露水,塑造特色;突出传承文化,增强魅力;突出生态优势,宜居宜业。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产城融合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建筑水平、增加城市承载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人居环境建设、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十个方面。
《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着力加强城市网格化、人性化、精细化管理,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建设“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市,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基本原则为: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融入到城市治理的每个环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坚持源头治理,综合考虑公共秩序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安排各类公共设施和空间布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明确城市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基础作用;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坚持依法治理,完善执法制度,明确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城管执法全过程;坚持协同合作、全民参与,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工作目标为:2016年底,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2017年底,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2018年底,省级以及设区市出台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到2020年,实现全省城市管理法规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意见》包括:总体目标和要求、建立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提高城管执法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改进城市治理方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八个方面。
两个《意见》颁发后,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均进行了全方位、大力度、广角度的宣传报道,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踊跃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积极用于指导工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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