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依法拆除“红原星城”过期临时售楼部

15.11.2013  12:56

  为推进我市“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工作,11月12日,市城管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组织近40名执法人员,利用一天时间冒雨对“红原星城”过期临时售楼部进行了依法拆除。

  2004年,该售楼部由市兴昌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临时售楼形式报批建成,位于赣桥南路,建筑面积220平方米。因“红原星城”小区至今仍在施工中,致使建设单位超出临时建筑物使用期限继续使用。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整治行动,10月21日,市“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工作指挥部对建设单位下达了《限期拆除临时建筑物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拆除。拆除前夕,该支队多次上门做宣传教育工作,动员该单位将建筑物内的物品进行搬离,配合拆除行动。

  11月12日上午9时许,市城管委有关负责同志现场指挥拆除行动。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按预定的拆除方案设置了安全围挡、警戒线,调集大型履带式炮机开始了拆除行动。(黄跃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