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有效监控扬子洲地区控违工作

14.04.2015  11:51

  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扬子洲地区十年实施储备的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扬子洲地区和南新乡部分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市城管委依据工作职责,对扬子洲地区控制违章建筑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管,在工作实施过程中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定期巡查为主要内容;以接受社会监督为平台;以专项考核为重点;以控违拆违为目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实现了该地区控违工作目标。

   注重实效 量上监控 质上把关

  对违章建筑监管方式多管齐下,采取以镇牵头、以村为抓手、派驻执法中队为依托、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为总督查等方式,形成了一个封闭式的网状控违模式,在数量上加以控制,消灭了大的违法构筑物和构建群体,整个控违工作通过“以奖代拨、以控促整、以拆保稳、以防跟进”等常态化手段,确保了违法建设监管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保证了控违安全。

   创新举措 依法依规 有序推进

  自2009年8月28日对扬子洲地区实施“十年控制储备用地”以来,市城管委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决定的要求,对该镇所有建(构)筑物实施全面控违督查,着重抓好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 明确工作任务

  为强化对扬子洲地区违章建筑的监管,做到有组织管事、有人员做事、有经费办事,市城管委在指导辖区执法分局、扬子洲镇控违查违的基础上,按照“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任务明确”的要求,建立了一支控违督查队伍,由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专门负责扬子洲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工作的督查。

  为了更好完成控违任务,扬子洲镇2011年建立了一支责任化、专业化的控违队伍。对全镇范围内的农房进行普查登记存档,辖区城管中队和各村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各自确定了巡查管控人员,分片巡查,责任到组,巡查结果每天一报告,每周一小结。并对重点管控对象落实责任到人。对于新增的违章搭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对于历史遗留的违章搭建,通过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实现自拆,以此保障扬子洲地区控违工作的有序进行。

   落实定期巡查 实现控违目标

  自2011年5月组建了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后,按照预防、制止、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三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的要求,该支队直属一大队对该地区采取每周巡查的方式进行督查,详细记录违章搭建出现的时间、地点、结构、面积及现状等案情信息,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按“层级负责”的原则,该支队将违建案情向辖区执法分局、扬子洲镇政府下达督办单,面积较大的违章建筑由市城管委以市查违办向区政府下达督办单。基本实现了控违“三个一”的目标,即不放过一处违法建设、一栋违章扩建、一处违规增高(加层)。

   强化社会监督 开通举报电话

  为方便社会各界对扬子洲地区控违工作情况的监督,市城管委开通了违章建筑举报电话12319,在该委网站设立了违章建筑举报专栏:http://szgyj.nc.gov.cn/Default.aspx,对市民群众投诉、媒体曝光、数字城管下派、各级转办、领导交办的违章建筑采取调查核实、督促整改、联合执法等多种措施进行调处,做到了“案案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实施专项考核 推出奖励措施

  根据市政府《关于保障扬子洲地区十年储备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现场调研会议纪要》的精神,市城管委会同青山湖区政府制定了《扬子洲地区控制与保护目标监督管理及考核奖励办法》、《扬子洲地区控违和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奖励措施》并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实施。从2010年开始,市城管委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土地局、市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对扬子洲地区控制与保护目标监督管理、控违与环境卫生管理两项工作进行了考核。在控违考核中,采取现场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核查受理信访举报与督查比对相结合;检查执法文书与核查执法绩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截至目前,已完成四年(2010年-2013年)对扬子洲地区控制与保护目标监督管理、控违与环境卫生管理的考核。经考核,扬子洲地区连续四年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四年来,已落实1300万元相关财政性补助及奖励性补助,区级政府按1:1的比例,也落实了相关经费。

   启动联动拆违 遏制违建行为

  自2014年9月,扬子洲镇由青山湖区划归东湖区管辖后,针对违章建筑有所抬头、反弹的现状,市城管委本着“露头就打”的原则,对新建、强建、偷建现象保持高压态势,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配合东湖区扬子洲镇进行了5次大型拆除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拆除违章建设20余处1100余平方米,取得了“拆除一户,震慑一片”的作用,有效遏制了违建行为。(周世园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