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城管小贩互换”只是利益协调第一步

12.06.2014  11:16

  原标题:“城管小贩互换”只是利益协调第一步

  河南洛阳市西工区城建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涧西区城管局,开展“小贩与城管换角色”活动,两名体验者分别是“小贩界”和“城管界”的佼佼者:小贩是从业十几年、躲城管非常有经验的“资深”水果商贩马永会,城管是与小贩打了三年交道的李高攀。互换角色的活动,让他们理解了彼此的不易与辛酸。(6月10日《大河报》)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扮演着形形色色的角色。不同角色的差异,就在于角色权利、角色义务和角色规范存在区别。在过往的叙事中,城管通常被塑造为拥有权力身份的强者,小贩则被视为“夹缝中求生存”的弱者,“城管小贩互换”不仅是身份和标签上的变更,也是角色权利、角色义务和角色规范的更换。

  城管和小贩的纠纷和冲突,说到底就是不同角色规范之间的矛盾。城管有来自行政和舆论上的压力,小贩也有被清理、被整顿的风险;城管和小贩都有各自的爱与怕、累与痛,这样的角色体验,通常不足为外人道也。“城管小贩互换”让彼此有了一个参与式观察的机会,能够近距离地感受到对方的艰辛与无奈,消除距离感和隔阂感。

  这边,城管追求公共秩序;那边,小贩谋取生存机会,作为利益相关者,城管和小贩有没有可能实现良性互动?同样的工作职责,在执行过程中,如何更具使用价值、更具可操作性,将文明执法落到实处,是城管面临的一个现实考题。对于小贩而言,让利益博弈在法治框架内运行,避免过激维权离不开自我救赎。

  在一些人看来,“城管小贩互换”治标不治本,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冲突。诚然,城管与小贩的矛盾,固然有彼此了解不够的短板,但关键的是,社会治理方式的滞后,让城管和小贩处于对立两极。即使城管和小贩互相体谅,制度的“非人格化”也会让庸常之恶大行其道,从而上演城管与小贩的猫鼠之争。

  可是,公共政策的尽善尽美,固然需要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也离不开细节推动和公众参与。“城管小贩互换”虽然不具备大面积复制的可能性,却传递出难能可贵的制度善意——在利益多元多变时代,实现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协调,需要从加深了解、增强互动开始。

  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些设身处地的理解,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话语裂痕才会消弥,公共生活才会更加温暖。少一些情绪化的先入为主,多一些克制的理性思维;少一些偏见与歧视,多一些包容与接纳;尽管实现利益协调需要做的还有很多,“城管小贩互换”只是第一步,却依然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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