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拖走献血车”事件有三束寒冷目光

15.10.2015  14:41

  “父亲住院已经9天了,一直因缺血无法手术。”10月11日,河南洛阳栾川县白土镇村民赵新会向记者反映。记者随后了解到,栾川县用血只能维持急诊之用,平诊患者只能等待。原因是什么?其一,洛阳市血液中心以栾川县献血和用血比例失调为由,进行了用血限制。其二,栾川县血液中心说:不是没人献血,而是城管部门将献血车拖走了。(10月14日《新华网》)

  整个事件中,将献血车拖走的城管部门被推上了舆论炙烤点。可是仔细分析,有错的部门还真不少。在“城管拖走献血车”事件中,覆盖着三束寒冷眼光。

  第一束寒冷眼光:执法缺少人性化。按照当地规定,所有车辆都不能占用公共场所。但是,规定都是人制定的,对于特殊车辆,是不是也能变通?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应该有“执法妥协”的柔情。采集血液,就需要献血车,而在街头采集血液的办法并非是哪一个地方发明的,全国各地都一样。别的城市允许在街头采血,为何栾川县就不允许?事实上不是不能变通,而是因为血液中心不愿意缴纳停车费。如此执法是冰川般的寒冷。

  第二束寒冷眼光:以牙还牙不作为。这家血液中心就没有错了吗?其实也是有错的,他们为何因为城管不让停车就不采集血液了?他们是在赌气,是在以牙还牙。你们不是不让停车吗?我们就不去采集血液了,看出了事情谁来管?事实上可以选择的办法很多,要么向县领导汇报,让领导出面协调。要么可以避开街头,到游园广场去采集血液。这种赌气式样的不作为,其实也是乱作为。如此赌气是刺骨般的寒冷。

  第三束寒冷眼光:恶意惩罚要不得。整个洛阳市的血液不是不够用,而是洛阳市的血液中心认为下属的栾川县血液中心的贡献太少了。原来的时候,能够超额圆满完成任务,突然之间提供的血液就少了,这让他们很生气。一生气不要紧,洛阳市血液中心的负责人直接告诉工作人员,把栾川县的血液供应减少了。这种做法在管理部门看来是一种手段,在笔者看来是恶意惩罚。而实际上你惩罚的是下级的血液中心吗?这株连的是无辜的患者。这种管理手段是锥心般的寒冷。

  总体来说,城管部门拖走献血车是不对的,但是有错的也不是城管部门这一家。正是因为这些牵涉到的部门和单位投射的都是寒冷的目光,才祸害了需要血液的患者。这个过程既有不作为、乱作为的嚣张,也有公职单位谁也不想向谁低头的傲气。一个巴掌拍不响,都该好好反思了。其背后主要还是利益的博弈,是城管要收取占道费,是县级血液中心想占道还不愿意叫罚款,是市里的献血中心要让血液利益最大化。

  部门之间的怨气,岂能拿患者撒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