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全面放开在城镇居住5年以上、举家迁徙、新生代农民工等落户限制

06.12.2016  10:09

  昨天,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我省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提出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0年,努力促进6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我省提出,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 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地方政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体责任,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推进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全面放开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到2020年,努力促进6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

  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我省提出,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在居住地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便利。

  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随迁子女在流入地

  参加中考和高考

  我省提出,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基础教育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学校布局和教师编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政策;建立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挂钩机制。

  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服务全覆盖,对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农业转移人口,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就业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免费享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服务,符合条件人员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常住人口全覆盖,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推进基础医疗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平台。(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