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近3万元 全省第一
2月9日,2014年南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出炉,人均为29091元,位居全省第一。
全省人均收入24309元 新增城镇就业55万人
2014年,全省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309元,比上年增加2189元,增长9.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0000元,达到10117元,比上年增加1028元,增长11.3%。2014年,南昌市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在全省所占比重均有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091元,居全省第一位。
据了解,2014年,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新增城镇就业55万人,增长1.66%;城镇登记失业率3.2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83个百分点。
全省工业园区在岗职工总人数193万人,增长4.3%。去年,江西进一步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全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量下降30%的情况下,江西新增发放114亿元,增长16%。
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企退人员人均增加176元
同时,全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改革进展顺利。2014年,江西连续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养老金人均增加176元,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3%;第9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各类区域标准平均增幅达13%。
去年,江西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城镇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特殊药品谈判机制,将5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解决了部分重特大疾病高额医药费用问题,大病保险覆盖率达90%。
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比重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江西将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努力提高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补贴和救助力度,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
江西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政策性补贴收入;加大扶贫收入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居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现职工工资收入与经济发展、带动生产率同步提高。
保持社会保险参保率在95%以上
据了解,江西将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稳定居民收入预期。扩大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村基本实现全覆盖。
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建立城镇无收入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保险待遇年增长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建立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和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抚恤优待标准与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记者 徐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