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幅居中部六省首位
31.01.2015 11:38
本文来源: 人民网
1月30日,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发布信息,据对全省城乡居民收支状况调查,2014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34元,比上年增加1634元,增长10.8%,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
去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309元(居中部六省第4位),比上年增加2189元,增长9.9%,增幅居中部六省首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
去年,我省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最快。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大构成看,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623元,增长11.5%。
除传统的优势增收渠道继续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外,近年来,我省居民的新兴增收渠道也日渐丰盈。201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分别为1961元、2490元,两项共占城镇居民收入的比重为18.3%,比2004年、2009年分别提高11.4个百分点、8.4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南昌市,达到29091元。增幅居前五位的设区市分别是:新余27626元,增长10.4%;赣州22935元,增长10.3%;九江25077元,增长10.2%;吉安24797元,增长10.1%;鹰潭24591元,增长10.1%。(刘巍、记者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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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201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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