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南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9万元
居全省第一位
昨日,记者获悉,2014年南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出炉,人均为29091元,位居全省第一,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309元。江西连续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养老金人均增加176元,最低工资标准也平均提高13% 。
南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9万元
据了解,2014年,我省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309元,比上年增加218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0000元,达到10117元,比上年增加1028元。2014年,南昌市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在全省所占比重均有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091元,居全省第一位。
据悉,2014年,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新增城镇就业55万人,增长1.66%。全省工业园区在岗职工总人数193万人,增长4.3%。去年,江西进一步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全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量下降30%的情况下,江西新增发放114亿元,增长16%。
企退人员人均增加176元
同时,全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改革进展顺利。2014年,江西连续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养老金人均增加176元;第9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各类区域标准平均增幅达13%。
去年,江西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城镇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特殊药品谈判机制,将5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解决了部分重特大疾病高额医药费用问题,大病保险覆盖率达90%。保持社会保险参保率在95%以上
据了解,江西将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稳定居民收入预期。扩大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村基本实现全覆盖。
今年,我省将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建立城镇无收入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保险待遇年增长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建立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和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抚恤优待标准与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记者 蒋雅楠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