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镇职工没钱缴社保可申请贷款

29.10.2014  12:31

  本报南昌讯 韩飞、信息日报记者王欢报道:记者28日获悉,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下发,标志着助保贷款工作在我省全面推开。据了解,参加江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当前因生活困难而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可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助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