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启动

15.07.2016  13:07

  7月14日,从省社保中心获悉,本月起,省本级2016年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启动,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月缴费基数按本单位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据悉,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按2015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按全省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全省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2546元);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省2015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按全省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全省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12732元)。

  另外,参保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按2015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南昌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按南昌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2866元);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南昌市2015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按南昌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143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