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再出新招

25.01.2016  14:00

  江西省属少数民族散居省份,各县、区、市均有少数民族人口分布。除保安族外,其他54个少数民族成份都有,世居少数民族人口15.2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34%,人口超过1000人的少数民族有畲族、回族、蒙古族、苗族、满族等13个民族。近年来,江西省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多,截至目前已有4万余人。全省共建有8个民族乡、12个民族工作重点乡镇,另外,少数民族人口5000人以上的县(市、区)有7个。

  江西省委对民族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少数民族干部1098名,其中县处级干部以上干部122人,总量和占比逐年稳步增长。但是,全省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各地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民族干部人数少、成份单一、结构不协调、能力素质不适应等问题仍然存在。

  1月20日,经省委批准,江西召开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少数民族干部是整个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宝贵的执政资源。事业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越需要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

  会议要求,要重点加强对全省少数民族干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做到“五个认同”,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行动坚决。同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一线和吃劲岗位锻炼。

  会议强调,对少数民族干部,要重点做好民族自治乡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民族乡乡长必须由主体民族干部担任,民族乡其他领导职务也应有少数民族担任,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至少应配有1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民族乡所在县(市、区)领导班子中应配有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民族乡招录公务员时,要注意招录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

  (供稿:机关党委(人事处)   洪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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