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变“腐败避风港”谁之过?

02.08.2014  19:55

记者近日在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调查发现,风景名胜区内,数十家名目繁多的培训中心、疗养院“扎堆”聚集。中央禁令出台后,有的依然大兴土木修建楼堂馆所,这些藏身风景名胜区的培训中心大多奢华消费尚存、运行不计成本、资源严重浪费,问题不少。(8月1日新华网)

培训中心内提供除了海参鲍鱼外,还可以炖狼肉,白酒有散装的五粮液,并且各种费用都可以糅进讲课费、培训费里。培训中心管理人介绍的“秘密”让暗访记者不禁触目惊心,在国家大力反腐倡廉之际,一些培训中心顶风违纪,大肆奢华消费,俨然成了腐败的基地。培训中心变“腐败避风港”现象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培训中心不仅是与工作有关的培训与学习的地方,更是训练正气、正能量的地方,然而,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的培训中心给人的印象是,培训是一个幌子,实为一个享受、消费的地方。那么,这种变味的培训基地是怎么形成的?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该基地从建设到日常管理,中央相关禁令都没有落到实处。

笔者认为,要根除培训中心腐败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应该规范产权与经营权关系。对经营性培训中心,明确要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建立国有出资人和经营者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实现对资产形成、使用、调剂、处置等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同时,搞好国有资产运营,严格按市场化运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其次是要要拓宽监督渠道。除传统监督方式外,通过手机、电话、网络、微薄等多种形式为载体,进一步强化新闻舆论监督机制,扩大党务、政务公开受视线范围,让那些“披着羊皮的豺狼”在镜头之前发抖,现出原形。同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以增强群众监督效果,提高群众监督质量,形成法律、群众、舆论三位一体的立体360度监督机制。

群众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犹如“火眼金睛”,可以将披着“隐身衣”的“老虎苍蝇”识破。为此,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等的作用,实现监督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不留死角,不留禁区,真正“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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