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培训六百余名“乡村建设带头工匠”

09.01.2023  17:25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徐黎明)农村泥瓦工、木工、水电工有了新称谓,他们被统称为“乡村建设工匠”,并作为新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目录。为带动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住建厅、省人社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培训乡村建设工匠的基础上,培训600名以上“乡村建设带头工匠”。

  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乡村建设工匠主要是指在乡村建设中,使用小型工具、机具及设备,进行农村房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小型工程修建、改造的人员。“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主要针对乡村建设工匠中能组织不同工种的工匠承揽农村建房等小型工程项目,具有丰富实操经验、较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业务骨干,重点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

  培训将在乡村建设工匠一般培训课程基础上,重点强化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更好地落实农村低层住宅和限额以下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相应培训内容在基础课、技能课、实训课中设置。其中,基础课设置农房建设政策与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管理、农房结构与安全、建筑识图、建筑材料、建筑风貌等内容。技能课设置农房设计、测量与放线、地基处理与基础、砌体结构施工、框架结构施工、屋面施工、装饰装修施工、水电暖安装等技术内容。实训课将结合技能课教学内容,针对乡村建设工匠日常工作与工种类别,进行施工现场观摩学习和实操训练。

  培训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原则,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乡村建设工匠”任务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明确培训要求。市县住建部门梳理摸排本地“乡村建设带头工匠”情况,会同本级人社部门组织好培训活动。对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有关信息录入乡村建设工匠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