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10.02.2017  12:13

今后评职称 论文外语不作硬性要求 

  昨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了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我省将在10年内造就一支强健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此,我省对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作了相应调整,今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对论文、科研、外语等不作硬性要求。

   专业技术职称

  提高工作业绩权重

  意见指出,力争通过5-10年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符合基层需要、立足基层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据了解,我省将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对论文、科研、外语等不作硬性要求,鼓励评委会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比例,探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制度。

  据悉,从今年起,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分级评审、分类评价。

   为培养人才

  今年起开设基层高研班

  我省将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制度,适当放宽学历、经历、年龄、专业、开考比例等方面的条件,降低进入门槛,省、市级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有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乡镇事业单位可按规定为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申请特设岗位,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为加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激励力度,我省将继续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开展基层专业技术突出贡献人才表彰奖励工作。

  同时,我省将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从今年起开设基层高研班,每年培训一批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创新双向挂职、短期工作、对口服务、兼职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组织各类人才到基层开展服务和创新创业,坚持和推广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做法。(记者 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