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11.07.2014  13:33

  今年以来,安义县坚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维护民利的重中之重,以对基层腐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以维护民利“拍苍蝇”的高压态势,通过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整合力量,集中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上半年,县纪委共筛选交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5件,已办结12件,转立案1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县纪委常委会把筛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部署、研究;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案件线索筛选与交办,经常听取案情汇报、参与案情研究和办案调度,高位推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顺利开展。如在案件线索筛选和交办上,主要领导要求信访室从委局机关尚未办结的信访案件线索中,深挖细找那些可查性强、成案价值高的信访案件线索进行交办,先后2次对筛选的案件线索进行审定把关。又如在查处去年市纪委发函交办而报结审核未通过的一个信访案件上,主要领导亲自调集办案力量、参与案情研究、顶住“说情风”,使该案问题查实率大大提高,从而推动该案由拟信访了结件变成了转立案件。

  二、精筛细选,压责交办。县纪委信访室从去年以来受理而未办结的反映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信访件中,排查筛选出那些内容真实、有成案价值、有挖掘潜力的案件线索,以列表形式梳理后呈送主要领导审定交办。交办后,信访室采取“一案一台帐”方式对筛选出来的案件线索逐件列表建帐,明确包案督办领导、包案督办责任人、包案领导、包案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今年以来共筛选交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5件,明确2名县纪委副书记、4名县纪委常委和6名纪工委书记包案,并落实包案件、包查办、包落实和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的“三包四定”责任,确保“案结事了”。同时,明确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副书记为包案督办领导、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常委为包案督办责任人,做到时限过半后分管常委现场督办、临近办结时分管副书记挂牌督办、会商处理,确保交办信访案件线索得到及时查处。

  三、整合力量,“三从”查处。对筛选交办的案件线索,县纪委整合各方精干力量,抽调精兵强将从快、从深、从严查处,确保问题查准、查实、查出结果。一是从快查处。在查处去年市纪委发函交办而报结审核未通过的信访案件上,县纪委副书记亲自牵头、分管常委亲自带队,从纪检监察室、第一至第四纪工委抽调办案精英,通过仔细分析案情、制定调查方案、分头外围调查、固定相关证据,把问题摁住、摁实,仅用十天时间就把相关问题查清、查实。二是从深查处。对每个问题线索,不仅仅停留在问题表面,而是由表及里、深挖细究、追根溯源,不放过其中任何可疑的内容,如在调查某村委会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上,调查组通过找救助对象核查,发现该村以造表发放救助金和收取救助对象老欠作村集体收入相抵的方式,变相截留临时救助资金用于村“两委”日常运转。三是从严查处。在查处某村支书非法转让土地上,县纪委、县检察院联合作战,从严查处了其非法转让村小组集体土地319.1亩的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追究了其刑事责任。

  (雷道柳 邱超燕)